wu媽租的房子有問題。


wu媽的兒子們買了aa號a樓及bb號b樓,可是這兩間都租給人了,所以他們家得再找一間租。


他們租的是cc號c樓。


不是很了解這種生活啦…不過他們租出去的房間剛好夠付三間房子的管理費。


之前也說過,cc號c樓是間很有問題的房子,目前已經一年沒有收到管理費了。


去年7月開始法拍,今年1月似乎已經有人順利標到了,而標到的人y小姐,就住在附近,和我們社區的監委似乎有點小熟。


在y小姐要標那房子之前,曾使計進去看房子。


y小姐打電話過說是wu媽兒子的朋友,要過去拜訪一下。


而y小姐一到cc號c樓就一把推開大門,自顧自的看了起來,讓wu媽超級不爽的。


所以以上均為wu媽的說法啦,而且還廣為宣傳。


過沒有多久y小姐就標下房子,並且用電話通知wu媽請他們準備搬了。


wu媽超級不爽滴,說:憑什麼他叫我們搬就搬呀!你標到的話送法院公文來呀!


可是wu媽是承租戶,既不是前任屋主也不是得標者,法院當然不會有公文給他們,除非新任屋主寄存証並找齊資料上法院告他們,不然他們是不會收到公文的。


不過雖然話講那麼硬,wu媽還是請監委張泰去跟y小姐講,請y小姐再緩一緩。


可y小姐是玩法拍屋的,他標房子是要賺錢的,給你緩一緩,你又不可能付他房租什麼的,他繳房貸給你住呀!


所以y小姐得標之後就請銀行貸款的人到cc號c樓看屋況準備貸款,而銀行的人又被拒於門外。


wu媽說:這是我的房子!你們憑什麼隨便進來!


可是銀行的人應該有相關的文件可以証明,所以最後還是進屋拍照了。


依時間算一算…這一個月剛好是貸款下來的日子。


所以最近聽wu媽抱怨的口氣,顯然y小姐打了不少電話要他們搬家,而wu媽也找好了新房子,上個月就租了,聽說已經入厝。


當然入厝還不是搬進去,他們家可很多小東西的。


聽李芳的說法,wu媽當初租下cc號c樓雖然有預付了一年份的租金,但前屋主急須要用錢,當時要的房租相當便宜,去年年初cc號c樓被查封時wu媽以此理由又向前屋主將房租敲了一半回來,而且之後的管理費也全都不繳,所以wu住免錢住了一整年以上。


而最近呢,為了因應y小姐的逼迫,又提供一份租賃契約書,據李芳的說法,那是偽造的。


我家阿姐說,如果法拍屋裡有住人,標到的人就必須付一筆搬遷費用,wu媽應該就是想要再敲這一筆。


可y小姐並不想付這筆費用,也都探聽好了一切的原委。y小姐原本想請張泰和李芳去進行道德勸說,可這兩個人並不想淌這混水,因為wu媽的國罵可是出了名的狠呀!


所以咧~~某日,y小姐就帶了一個老媽媽和一個年輕的先生到辦公室來,要我請張泰及wu媽下來談一談,到底何時要搬。


y小姐要求我打電話請人下來,我當然乖乖滴打了。


張泰接到電話沒有多久就下來了,而wu媽那邊就麻煩了,因為wu媽帶小朋友去剪頭髮,接電話的是媳婦小娟。


小娟說:怎麼每次都突然來,也不事先通知,我婆婆人又不在,事情我不能決定,如果要我婆婆處理,他要等一下才行。


我這邊應好好好,跟y小姐說了之後…


y小姐說:小娟在也沒有關係,請他們下來,反正我要告也不是只告老太太一個人,一定是他們全家五個人都告。你問我說有沒有送公文過去,那是我的房子我要進去還要他們同意嗎?如果真的要這樣做的話我馬上通知派出所的人過來一起上去!


這y小姐講話聲音細細柔柔的,內容卻很嗆耶!


之後小娟打電話下來跟y小姐談了一陣,似乎和wu媽的大兒子決定了搬遷的日子。


y小姐一直要求對方16號(隔天唷!),可是對方卻提了很多難處,要求延到21號,y小姐不想同意,一直說要找法官會同警方過來強制驅離等等。最後,y小姐勉強的接受了21號這個日子,也說了重話要是到時對方不把大門鑰匙交出來,或是對房子內部做什麼破壞的話,那大家就走著瞧,而且還約定好等下到村長那邊簽個什麼東西,蓋個手印。


在他們對話期間…我算了算…五個人…因為wu媽的二兒子沒有住這邊,所以…y小姐是要連小朋友都告進去囉!好大的陣仗呀!


y小姐帶來的老太太和年輕先生就看著y小姐處理事情,既不參與也不說話,只是自已小小聲的聊著,不知和y小姐是什麼關係。


得到wu媽大兒子的保証,y小姐帶著老太太和年輕先生走了。


過沒有多久wu媽打了電話下來…


wu媽:cassia那個說自已是屋主的人走了嗎?


me:剛剛走了,差不多有十分鐘哦!


wu媽:那他有拿身份証說是他是呂小姐嗎?(呂小姐是前任屋主)


me:呃…沒有耶!


wu媽:沒有的的話你打什麼電話!要是什麼阿貓阿狗打電話來說是屋主難道我就要給他開門嗎?你看看本子上寫的屋主是誰!是不是呂小姐!他憑什麼說他是屋主!而且又沒有証明!


me:呃…這是我的疏忽,我下次會注意的!


wu媽:他下次要是再來你就叫他自已打電話!說你有給我罵過了!


me:是,我下次會注意的,請他自已打。


掛完電話,馬上給小惠進行教育,免得他犯了跟我一樣的錯誤被wu媽給罵慘了。


事後講給我家阿姐聽,阿姐猜那個老太太和年輕的先生有可能是買主,因為y小姐是玩法拍屋的,當然希望儘快把房子脫手。


可是阿姐也很疑惑為什麼y小姐不進行強制點交呢?


如果進行強制點交的話,法院的人就會會同警察把wu媽一家人給趕出來了。


所以他猜這中間可能還有一點我們不知道的問題在。


不過即使如此,我覺得y小姐還是踩到wu媽的痛腳了,不然wu媽就不會去請教人弄了一本假的租賃契約書,也不會去找新房子了。


最終,wu媽還是會被趕出cc號c樓的,因為y小姐看起來很高竿,光想到這就覺得一陣痛快呀!就算這過程中被罵了也不算什麼了!哈哈哈~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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