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u媽:嘿吼~就是沒有出過社會才會講這種話啦!人家陳爸義務服務那麼辛苦,年終發個兩千塊又怎樣!


林伯:嘿呀!就是說嘛!人家陳爸在做大家都有看見呀!又不是說只有我們隨便領錢出去發!


這兩千塊的由來呢~就是我們管委會優良的傳統,年終不論年資,全都發兩千元紅包,管你是工作五年還是五個月。


不過我們對面的社區卻是提撥六萬元給大家分,當然是要論年資和職等的,比如說對面的阿發總幹事就拿了一萬兩仟元了,拿了就來探問我們這邊是怎麼發的,聽在吳媽和林伯耳裡就不太順了呀~人家拿那麼多出來好像顯得我們這邊的社區很小氣,都只給兩千,所以wu媽就提說應該年資久的再多發一千,那那個陳爸就給他兩千好了,工作那麼辛苦!應該要給的!


起先好像所有的委員都同意,所以簽呈就打了出來,結果~鏘鏘~翁先生又不簽了!為什麼呢?因為:陳爸又不是我們公司的員工,名目不對,若要講義工的話,我們那麼多義工,要是每個人都要發不是沒完沒了的?


這樣一講wu媽就生氣了~也把翁先生的話給聽錯了,一直在辦公室罵罵罵的~(三字經五字經的一直罵...我的耳朵和腦袋都有點受不了了。)


當然罵完wu媽還是有去找所有的委員協調,終於在昨天塵埃落定,一切OK了!


可是我和另一個小姐卻被削了一頓,講說我們事情都沒有問清楚就把簽呈打出來給人家簽,好像強迫中獎一樣,下次要問過之後才可以打。


天地良心呀~我們打簽呈當然是大人有交待我們才會做的咩~不過沒事增加啥工作呀!@@


其實陳爸是和陳媽領同一份薪水的,因為陳媽身體不好,所以就早上陳媽做下午陳爸做,嚴格講起來陳爸算是有支薪的,不能算是義工,就算真的要領也應要和陳媽算在同一份。


可是看wu媽和林伯講到這樣氣呼呼的~不用去火上加油了啦!


最後的決定仍然是資深員工一人多發一千,陳爸的部份就寫他勞苦功高!0.0


本來是好意的,搞了那麼多天下來,好像人家陳爸在貪圖這兩千元似的!唉~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咬人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